1、辛亥革命后,南京临时参议院迅速制定了相当于宪法的《临时约法》,它规定了此前中国从未出现过的一系列民主原则。。。为了捍卫《临时约法》,孙中山曾多次发起护法运动。但是,均一无所成。
2、1929年5月,胡适发表《人权与约法》,批评当时中国社会严重缺乏人权的现象:无论什么人,只需贴上“反动分子”、“土豪劣绅”、“反革命”、“工党嫌疑”等招牌,就可以任一侮辱其身体,剥夺其自由,宰制其财产;无论什么书包,只需贴上“反动刊物”的字样,就可以禁止。
3、罗隆基提出:“明火打劫的强盗,执枪杀人的绑匪”其“蹂躏人权”的危害,“远不如某个人,某家庭,或某个团体霸占了政府的地位,打着政府的招牌,同时不收任何法律的约束的可怕”。
4、(阎锡山,冯玉祥,李宗仁等地方实力派),1929年1月编遣会议后,他们的利益、权力、地盘收到损害,因此,力图武力倒蒋。
5、蒋介石企图接过胡适等人的口号,召集国民会议,制定约法。而胡汉民则坚持一贯主张,反对在当时召开国民议会,制定约法。
6、软禁胡汉民是中国20世纪30年代初期的一次典型政治事件,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进一步发展为个人独裁。
7、中国长期处于专制统治之下,个人专断和独裁已经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和行为定势。